《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是民商法的熱點問題研究書籍,內容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的反思與重構、農地“三權分置”的制度構造、農村墓地的物權保護、大數(shù)據時代個人信息刪除權、虛擬財產繼承制度、生態(tài)損害責任保險制度、“兇宅”買賣的合同效力與裁判、高校更名的法律問題研究等內容,作者或立足于反思,或立足于建構,對民商法領域的前沿研究課題從學術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具有較強的現(xiàn)實性和學術性。
《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作者此前曾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道路在身后延伸——民法諸問題研究》。
《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可以算作上后續(xù),延續(xù)了上本書的風格和節(jié)奏,將其名曰“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寓意我們作為法學研究的后進仍在向往學術“遠方”的路上。
學問不易,貴在積累!盎燠E”法學領域經年的我,似乎并沒有得到學術的真?zhèn)鳎匀恍枰粩鄬W習積累;對于初入法學研究領域的研究生來說,不僅需要積累還需要不斷的激勵。當辛苦研究的成果得到刊物錄用或者得以出版,無疑是極為有效的激勵。然而,當今社會無論潛心研究學問者,還是在法學領域求職謀生者都需要出“成果”,法學刊物“洛陽紙貴”,在刊物發(fā)表論文的確不易。由是之故,我想到把若干可以出版的篇什編輯出版。此前,我曾出版了《道路在身后延伸——民法諸問題研究》。今天,將我和我的學生的作品再度編輯成書,希望由此記錄我們學習的心得。本書延續(xù)了上本書的風格和節(jié)奏,將其命名“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寓意我們作為法學研究的后進仍在向往學術“遠方”的路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的反思與重構”是我主持的“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研究成果。文章立足于反思的立場認為,“三權分置”政策對于推動農地流轉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然而,從我國社會城市化以及農業(yè)經營集約化發(fā)展趨勢而言,將此政策法制化并沒有拓展現(xiàn)行法律制度,還可能忽視了農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中國特色的物權制度應然的權利結構,以及權利人對自己財產性權利應有的處分權。農地承包經營權具有自由流轉的必要性及其法理基礎。從立法論立場而言,不必拘泥于現(xiàn)行政策束縛,著力制度創(chuàng)新,應在法律層面肯認農地承包經營權完整的權利構造,允許城市工商資本進入農村進行農業(yè)經營,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加強農民權益的保護。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制度構造”由羅文碩士學位論文的主體內容修改而成。該文正面論述了我國農地“三權分置”法律政策和理論基礎,從承包經營權“分置”的農地“經營權”在性質上系屬物權。從農地三權分置的構建來說,應當以我國既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為基礎,將其在法律層面作物權化調整。從“三權分置”的法律構造而言,應完善農地所有權,重新定位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用益物權性質的土地經營權。農地“三權分置”法律機制的設計,應立足于社會發(fā)展需要,明確“三權”的權利內容,重構農地權利流轉制度。由于我國法律對土地所有權已有明確規(guī)定,土地經營權在我國法律上并未明確,因此,農地三權分置制度的構建應當主要圍繞土地承包權與土地經營權展開,明確其制度內涵。
“我國農村墓地物權保護”是張云的碩士論文修訂稿。我國農村墓地的法律性質備受爭議,但其的確具有財產屬性和人格物的特征。第三人故意抑或過失損害墓地,墓主的近親屬皆享有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農村墓地應納入我國物權法的保護范圍,并根據不同種類確立不同程度的保護。其中,農村公益性墓地應在“緩和的物權法定原則”下受到全面的保護,可以歸屬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列;農村非公益性墓地雖然是我國《殯葬管理條例》規(guī)定中禁止建立的墓地,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受到物權法保護,由此產生的民事糾紛可以參照“農村公益性墓地”規(guī)則解決。同時,應明確農村墓地征遷補償款所具有的精神補償性質。
“大數(shù)據時代個人信息刪除權”是楊羅成的碩士論文修改訂稿。大數(shù)據時代個人信息刪除權的確立彌補了現(xiàn)行民法制度對個人信息保護的不足。目前我國存在確立個人信息刪除權的公眾需求和法律基礎,但是,作為制度支撐的個人信息知情權得不到保障,人格權請求權也未獨立,需要對現(xiàn)有制度加以完善。考慮到個人信息刪除權對個人信息的保護作用,其濫用對大數(shù)據產業(yè)發(fā)展和公共利益的威脅,結合大數(shù)據時代的特征,個人信息刪除權制度構建應當以有利于個人信息保護原則、個人信息合理利用原則和不損害公共利益原則為指導,并且須考量權利的法律屬性和其實現(xiàn)的訴訟成本。
辜明安,法學博士,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四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顧問,成都市有突出貢獻很好專家;四川省技術和學術帶頭人后備人選;發(fā)表研究成果50余項,獲得包括省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很好成果獎在內的多項學術獎勵,以及重量很好教學成果二等獎。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的制度構造/ 27 一、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制度構建的現(xiàn)實基礎/ 27 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制度構建的具體路徑選擇/ 37 三、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制度設計/ 44 我國農村墓地物權保護/ 76 一、農村墓地的法律性質/ 77 二、農村公益性墓地物權保護/ 82 三、農村非公益性墓地物權保護/ 87 四、我國農村墓地物權保護的制度完善/ 102 大數(shù)據時代個人信息刪除權/ 112 一、大數(shù)據時代個人信息刪除權的制度價值/ 113 2 道路通向遠方———民商法諸問題研究 ?? 二、我國確立個人信息刪除權的現(xiàn)實基礎與障礙/ 129 三、構建個人信息刪除權制度的原則與考量因素/ 138 四、個人信息刪除權的制度設計與權利行使/ 142 虛擬財產繼承制度/ 155 一、虛擬財產繼承的現(xiàn)實基礎與制度價值/ 155 二、虛擬財產繼承存在的問題/ 163 三、我國虛擬財產繼承制度的構建/ 176 生態(tài)損害責任保險制度/ 190 一、生態(tài)損害責任保險制度構建的現(xiàn)實基礎/ 191 二、生態(tài)損害責任風險的可保性/ 199 三、生態(tài)損害責任保險制度的法律構造/ 204 “兇宅” 買賣的合同效力與裁判/ 213 一、“兇宅” 案件受理與裁判情況/ 214 二、“兇宅” 買賣合同效力既有裁判辨析/ 219 三、“兇宅” 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與裁判/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