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修正版) 團購電話:400-106-6666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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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chǎn)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
將第二十條*款修改為: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備案管理,并對駕駛培訓活動加強監(jiān)督,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nóng)業(yè)(農(nóng)業(yè)機械)主管部門實行監(jiān)督管理。
法律出版社創(chuàng)建于1954年,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等榮譽稱號。60余年來,法律出版社秉持為人民傳播法律的主旨,以傳播法律信息,推動法制進步,積累法律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為職責,與中國的法制建設同行并進,完整記錄了中國法制建設發(fā)展的全過程。創(chuàng)建至今總出書品種已逾萬種,教育培養(yǎng)了幾代法律人才隊伍,推動了法學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為廣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識與工具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節(jié)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