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聊齋》對算術、幾何和圖論當中的上百個十分重要、十分動人的問題 進行趣味盎然的另類解答,例如2 + 2為什么等于4、韓信點兵多多益 善、清點太陽神的牛群、無字數學論文、蜂巢頌、雪花幾何、三角形內 角和究竟多少度、圖是什么、亂點鴛鴦譜、貪官聚餐、顏色多項式、妖 怪的色數、多心夫妻渡河、計算機的心腹之患、同生共死NPC等。《數學聊齋》 集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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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算術篇
萬物皆數,若沒有數,則既不能描述也不能理解任何事物。
-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希臘數學家,公元前580—前500)
1.1 從2 + 2 = 4談起
一位聰明天真的小朋友問媽媽:“為什么2加2等于4?”媽媽答: “傻孩子,連這么簡單的算術都不懂!”于是這位母親伸出左手的兩個指 頭,又伸出右手的兩個指頭,左右的兩個指頭往一起一并,說:“這就 叫2加2,你數一數,看是不是4?”孩子勉強點頭,接著又問:“可是4 是什么玩意兒呢?”媽媽欲言而無語。是呀,如果母親說這些指頭的數 目就叫做4,孩子再追問什么叫做999999999,那可就不好用指頭之類 的東西來比劃著解釋了!
事實上,反思我們小時候對加法的學習,確實是非理性的,完全是 老師和家長向我們的腦子里灌進去而記住了的七加八一十五,七加五一 十二之類的指令而已;認真思考起來,究竟每個自然數是如何定義的, 加法是什么,為什么2 + 2 = 4,4 + 4 = 8,等等,確實是一個嚴肅的數學問題。
原始人已有自然數的初始概念,他們用小石頭來記錄捕捉的獵物的個數(或用“結繩記事”法)。有人捕來一只野兔,他們就在小坑里放 上一顆石子,又有人捕來一只野兔,他們就在小坑中又投放一顆石子, 等等。事實上,這逐一地向小坑中投石子的過程恰是加法運算的真諦, 投一顆石子就叫做加上1,1加1得到的數量就叫做2,2再加1得到的 數量就叫做3,等等。再后來,人們發(fā)現(xiàn)了加法的結合律,即1 + 1 + 1 + 1= (1+1) + (1 + 1),等等。公元6世紀,印度數學家引人零的符 號“0”,它是自然數的“排頭”。到了 19世紀,皮亞諾(G.Peano, 1858!1932)提出了五條算術公理,才從理論上徹底解決了什么是自然 數,為什么2 + 2 = 4等數學上的這些基本問題,他的三個概念與五個公 理是:
0,后繼和自然數,以及如下五條公理:
公理1,0是自然數。
公理2任何自然數的后繼是自然數。
公理3 0不是任何數的后繼。
公理4不同的自然數后繼不同。
公理5對于某一性質,若0有此性質,而且若某自然數有此性質 時,它的后繼也有此性質,則一切自然數都有此性質。
具體地說,0的后繼中國人叫做一,美國人叫做one,1的后繼中 國人叫做二,美國人叫做two,等等。第五公理談的是數學歸納法。一 個自然數生出它的后繼的過程是加法,記成0 + 1 = 1,1 + 1 = 2,2 + 1 = 3,3 + 1 = 4,n+1= (n+1),等等。
由皮先生的公理可以明確無誤地回答什么是自然數的問題,例如4 是什么?答:4是3的后繼,或曰4是3之“子” 3呢? 3是2的后繼(2呢? 2是1的后繼(1呢? 1是0的后繼(0呢? 0是祖宗,它不是誰 的后繼,是自然數的發(fā)源點。
2+2 = 4證明如下:
因為1 + 1 = 2,所以2+2= (1 + 1) + (1 + 1),由結合律得 2+2= (1+1 ) + (1+1 ) = (1+1+1 ) +1 又因 1 + 1 + 1= (1 + 1) +1 = 2 + 1 = 3 所以2+2 = 3 + 1,而3 + 1 = 4,故知2 + 2 = 4是正確的。
證畢。
有了加法的概念,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乘法則是幾個相同的數連 加的“簡寫”,除法是乘法的逆運算。可見,從皮氏公理出發(fā)已經把+ 一X +的概念弄了個水落石出,不再是那種原始的直觀感覺(例如結繩 記事)或死記的九九表了。
查閱《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上加法詞目,詞典稱! “加法(i@D,數學中的一種運算方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數合成一個數的方法'”這種解 釋實在科學’例如它只說“合成一個數”,并不說這個數(我們稱其為 和)是多少。事實上,現(xiàn)代數學對于1 + 1的和未必總是算出2來的。遙 想原始人怎樣形成數量的概念,最初只是“有”與“無”兩個概念,他 們尚沒有“多少”的概念和斤斤計較的壞習氣。就是現(xiàn)代,有時也只需 考慮有與無,是與否,而不必細說有多少,例如我們要寫字,關心的是 有筆還是沒有筆,至于有筆時有幾枝,那都是一回事。如果這時規(guī)定0 代表無(或否),1代表有(或是),則應有0 + 0 = 0,0+1 = 1,1 + 0 = 1,1+1=1。這個1+1=1的算式有點不習慣,但對于此處的實際背 景,如此定義加法是再合適不過了。這種1 + 1不等于2,而等于1的加 法稱為“邏輯和”,1 + 1 = 1,于是(n是自然數)。
再看某種電視機開關,你用指頭捅一下,它就為你播放節(jié)目,再捅 一下,它就關機了,如果把關機狀態(tài)記成0,把播放狀態(tài)記成1,則有 加法法則!
0+0=0 ,1+0=1 0+1=1 ,1+1=0
這種加法1 + 1≠2,1 + 1≠1,而是1 + 1 = 0?匆姏]有,這就是數字之 妙,這種“數學志異”勝似《聊齋志異》!
1.2算術的基因和基理
算術四則運算,人人都有體會,那就是加減法簡單,乘法也不太 難,有個“九九歌”,背熟了去乘就是了。除法里“事兒”多,除得盡 還好,除不盡還要考慮約分與余數,等等,花樣不少。例如:100 + 4可 寫成
我們看到,除法實質上是分子分母的約分,等到把分子分母的公共因子 都約光了,剩下的就是既約分數,如果這時分母為1,就除盡了。分子 上的因子有兩個2,兩個5,這兩個因子不能再變小,當然4和25,或 20,也是100的因子,但它們還可以變小,那些不能再變小的因子,即除了1與自身外,別的自然數除不盡的自然數,是最簡單樸素的了,我 們稱這種數為素數(樸素的素)或質數(質t卜的質),1也是這類性質 的數,但大家約定1不稱為素數,因為如果讓1取得素數資格,例如 100則可以寫成100 = 1X1X1X1X1X X1X2X2X5X5,前方愛寫 幾個1就寫幾個1,這就很不妙,一個自然數寫成素數之積的形式時, 形狀就不唯一了。經驗表明,如果不讓1參加,一個自然數若不是素 數,例如100,4什么的,可以唯一地寫成若干素數的積,這一結論可 以用數學歸納法證明,這就是著名的算術基本定理。
大于1的不是素數的自然數稱為合數,即由若干素數相乘而成 的數。
素數是合數的基因,任給大于1的自然數N,存在唯一的素數列P1≤P2≤ ≤Pn,使得N唯一地寫成N = P1P2 Pn,此定理稱為算術 基本定理,算術中很多證明,尤其是涉及除法時,主要靠這條結論去 說理。
如果N是合數,則N=P1a1 P2a2 pmam,m≥1,P1,P2, ,Pm 是互異素數,a1, ,am是正整數,其中P1 由于不超過N的合數的最小素因子不超過槡N,因此欲求不超過 N的一切素數,只需把1,2, ,N中不超過槡N的素數的倍數劃去 (篩除),剩下的就是素數。
30<6,所以只考慮劃去2,3,5的倍數,剩的是不超過30的那些素 數:2,3,5,7,11,13,17,19,23,29。
顯然,這種方法只能寫出不超過N的自然數中素數的清單,N后 面的自然數中還有不少素數,例如30之后的31就是。歐幾里得第一個 證明,素數的個數是無窮的。
事實上,若所有素數為P1,P2, ,Pk,取N =P1P2 Pk + 1,N>1,設N本身是素數,N能除P1P2 Pk + 1 (商為1),又P1,P2, ,Pk 是所有素數,則N是某個Pi,i∈ {1,2, ,k},于是N 能除盡P1P2 pk,P1P2 pk+ 1被N除余1,與P1P2 pk+1矛盾。若N是合數,則N有一個素數因子P,于是P =Pi,i∈{1,2, ,k},P能除盡P1P2 pk,不能除盡P1P2 pk+1,即P不能除 盡N,與P是N之因子矛盾,可見全體素數不是有限個。
素數既然是算術中的基因,幾乎所有的算術命題當中,都有素數參 與其中,有關素數的命題集中了算術學科的難點。廣為人知的難題很 多,例如下面兩個就是算術中難題的代表。
(1)關于孿生素數的黎曼猜想:孿生素數有無窮個
所謂孿生素數,即相差為2的一對素數,例如(3,5),(5,7),(11,13),(17,19),等等。
至今無人能證明或反駁這一猜想。
(2)哥德巴赫猜想
1742年6月7日,圣彼得堡中學教師,德國人哥德巴赫(Gold-bach)給瑞士數學家歐拉寫信提出如下猜想:
每個大于或等于6的偶數都是兩個素數之和;每個大于或等于9的 數都是 個 數之 。
兩素數之和當然是偶數,但是事情讓哥德巴赫反過來一提,可就給 數學界惹來了天大的麻煩。歐拉給哥德巴赫的回函中說:“我不能證明 它,但是我相信這是一條正確的定理!睔W拉無能為力的問題,別人怕 是很難解決了。在其后的150多年當中,多少專業(yè)的和業(yè)余的數論工作 者,都興趣盎然地沖擊這一看似真實的命題,無奈人人不得正果。1900 年,數學界的領袖人物希爾伯特(Hilbert)在巴黎召開的世界數學家 大會上向20世紀的數學家提出23個待解決的名題,其中哥德巴赫猜想 列為第八問題?上20世紀的百年奮斗仍然辜負了希爾伯特的期望。
奉勸閱歷尚淺、熱情十足的年輕朋友,不可受某些不懂數學的記者 們的誤導,隨便立志以攻克哥德巴赫猜想為己任,而應當從實際出發(fā), 打好堅實的數學理論基礎,培養(yǎng)數學研究的能力,再來考慮攀登哪個高 峰的問題。
這里面對的是一個數學問題,不能沿用物理學家訴諸反復若干次實驗來證實的辦法,例如有人對不超過33X106的偶數逐一驗證,哥德巴 赫猜想都是成立的,但那仍然不能解決問題。
下面是近百年來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的大事記。
1912年,數學家朗道提出相近的弱猜想:
存在一個自然數M,使得每個不小于2的自然數皆可表成不超過 M個素數之和。
此猜想于1930年證明為真;如果M<3就好多了。
1937年,蘇聯(lián)數學家維諾格拉多夫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后半句 為真,即大于或等于9的奇數是三個素數之和,這是關于哥德巴赫問題 的重大突破,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但前半句至2000年基本上未被解決。
我們約定:命題“大于等于6的偶數可表示成a個素數之積加上p 個素數之積”記成(a+戽,則哥德巴赫問題是:證明或反駁(1 + 1)。
1920年,朗道證明了(9 + 9)。
1924年,拉德馬哈爾證明了(7 + 7)。
1932年,依斯特曼證明了(6 + 6)。
1938年,布赫塔布證明了(5 + 5)。
1938年,華羅庚證明了幾乎所有的偶數都成立(1 + 1)。
1940年,布赫塔布等證明了(4 + 4)。
1947年,雷尼證明了(1+?)。
1955年,王元證明了(3 + 4)。
1957年,小維諾格拉多夫證明了(3 + 3)。
1957年,王元證明了(2 + 3)。
1962年,潘承洞證明了(1 + 5)。
1962年,潘承洞、王元證明了(1 + 4)。
1965年,布赫塔布、小維諾格拉多夫、邦比尼證明了(1 + 3)。
1966年,陳景潤證明了(1 + 2),于1973年發(fā)表。
盡管(1+2)離(1 + 1)只“一步之遙”,但一步登天的事談何容 易!從陳景潤搞出(1 + 2)至今已有30多年,一直沒有人在這個陣地 上前進半步,我國的陳景潤仍然是此項世界紀錄的保持者。
培養(yǎng)出如陳景潤這樣杰出的數學家,不但具有廣深扎實的數學素 質,而且具有全身心奉獻科學事業(yè)的品質,乃是我們教育工作者的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