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殿朝博士在致力于這一項工作時,一個特別之處是將法學、教育學與社會學的基本分析框架相結合,因此他建立的理論模型既有教育學的特征,又有社會學的色彩,這是對法學研究的一大貢獻。
吳殿朝博士所著《從天之驕子到階下囚:中國當代大學生違法犯罪原因研究——基于“社會腱”視角的分析》一書,運用理論文獻與中國現實案例說明天之驕子為何淪為階下囚。吳殿朝博士在致力于這一項工作時,一個特別之處是將法學、教育學與社會學的基本分析框架相結合,因此他建立的理論模型既有教育學的特征,又有社會學的色彩,這是對法學研究的一大貢獻。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高智商、高素質與高層次一直是這個群體的特征。然而,隨著我國社會轉型與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屢屢出現大學生因觸犯刑律而成為階下囚甚至死刑犯。對此,人們義憤填膺,強烈質疑我國的高等教育系統(tǒng):我們的大學怎么啦?我們的高等教育生病啦?其實,大學生為何會走向違法犯罪之路?其內在的機理是什么?這些問題需要理性的思考,而不是訴諸情緒的沖動。在國外發(fā)達的高等教育體系中,大學生違法犯罪也屢見不鮮,這說明從高等教育系統(tǒng)內部不能完全解釋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原因。大學生違法犯罪除了從教育中找原因外,還需要從更廣闊的社會環(huán)境中去尋找,然而如果一個理論過于強調社會環(huán)境的作用,就會陷于環(huán)境決定論。環(huán)境決定論無法解釋在相同或相似的環(huán)境下,為什么有些人走向犯罪而有些人卻沒有走向犯罪。因此,這個解釋框架除了考慮社會環(huán)境之外,還必須把人的主觀因素考慮在內。
吳殿朝,男,1968年8月生,河南南樂縣人,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現工作于河南商業(yè)高等?茖W校高等教育研究室。2008年6月在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獲管理學博士學位(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yè))。1998年10月分別考取律師資格和企業(yè)法律顧問資格。曾出版《國外高等教育法制》、《控制弱化與當代大學生犯罪》等著作]部,發(fā)表《教育仲裁制度研究》、《我國教育申訴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對策研究》等論文30多篇,主持(參與)《中國當代大學生違法犯罪問題研究》、《高等學校教育法律關系研究》等科研項目10余項。主要研究領域涉及:刑法學、犯罪學、教育法學、管理學。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jié) 研究綜述
第三節(jié) 研究意義
第四節(jié) 幾個基本概念
第五節(jié) 研究思路與基本內容
第六節(jié)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分析框架
第一節(jié) 犯罪歸因理論:一項學術史的考察
第二節(jié) 社會控制理論:“社會腱”假設的理論基礎
第三節(jié) “社會腱”理論:大學生違法犯罪原因研究的新框架
第三章 “社會腱”與大學生違法犯罪:一項實證分析(一)
——依戀的弱化與大學生違法犯罪
第一節(jié) 影響大學生對家庭依戀的因素分析
第二節(jié) 影響大學生對學校依戀的因素分析
第三節(jié) 影響大學生對社會依戀的因素分析
第四章 “社會腱”與大學生違法犯罪:一項實證分析(二)
——認同的降低與大學生違法犯罪
第一節(jié) 失當的家庭教育方式使大學生的認同降低
第二節(jié) 導致大學生對學校認同降低的因素分析
第三節(jié) 不良的社會環(huán)境因素使大學生的認同降低
第五章 “社會腱”與大學生違法犯罪:一項實證分析(三)
——信念的缺失與大學生違法犯罪
第一節(jié) 不良的家庭氛圍使大學生的正確信念無法形成
第二節(jié) 人文素質教育的缺失阻礙了大學生正確信念的形成
第三節(jié) 對經濟的過于追求把大學生的信念引向歧途
第四節(jié) 低俗文化的傳播導致正確的文化觀念偏離常軌
第六章 “社會腱”斷裂與大學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剖析
第一節(jié) 案情描述
第二節(jié) 案例引發(fā)的思考
第三節(jié) 案情總結
第七章 結論與對策
第一節(jié) 討論與結論
第二節(jié)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治理對策
第三節(jié) 補充說明
附:關于大學生違法犯罪原因的問卷調查
參考文獻
后記
2.研究主題的多元與膚淺
研究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主題多元體現在:大學生違法犯罪與高校馬克思主義與思想政治教育、大學生違法犯罪與法制教育建設、大學生違法犯罪與素質教育、大學生違法犯罪與刑法學、大學生違法犯罪與犯罪心理學等問題,這些研究都處于表面描述性研究:提出了存在的問題、給出了操作性的建議,但由于缺乏深入、扎實的理論基礎研究,致使大學生違法犯罪的研究流于膚淺。如對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歷史研究,很少涉及。這給筆者留下較大的、有待深入下去的研究空間。
3.研究方法較單一、缺乏創(chuàng)新
對大學生違法犯罪的研究,在方法上存在明顯的模仿性,缺乏獨創(chuàng)性,一般都采用“三段論”①式的研究。此種研究不能說不可以和沒有價值。但是,研究者都采用同樣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對這項研究就沒有多大益處,而且會造成這一研究領域的極壞的研究形象。這種缺乏個性的研究無異于把大學生違法犯罪完全混同于青少年犯罪,無異于把大學生違法犯罪完全局限于犯罪學這個學科之內,這極不利于大學生違法犯罪歸因的研究,也不利于大學生個人的成長,有一定的危害性。筆者試圖從教育法學但又不僅僅局限于教育法學的角度,通過查閱文獻、訪談和問卷,運用實證的研究方法,進行大學生違法犯罪歸因的研究,這無疑具有獨創(chuàng)性和挑戰(zhàn)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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